按集團清廉企業建設要求,本人自覺遵守《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,依法履職、秉公用權、廉潔從業、堅持道德操守,具體承諾如下:
一、不濫用職權,不貪污受賄。
二、不在管理服務活動中故意刁難、吃拿卡要、攤派財物。
三、不利用職權謀取私利,不收受影響公正履職的禮品、禮金、有價證券等財物,或者宴請、旅游、健身、娛樂等活動安排。
四、不違規公款消費,報銷應由本人承擔的各類費用。
五、不向公職人員及其特定關系人贈送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品、禮金、有價證券等財物。
六、嚴格管好自己的親屬,不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為親屬、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。
七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,不在工作期間飲酒,不在任何場合、任何時間縱酒、酗酒。
八、自覺遵守《廣西黨員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》,不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。